最前線 | 寧德時代起訴蜂巢能源不正當競爭,蜂巢能源:已積極準備應訴
文 | 蒲詩鈺
編輯 | 蘇建勛
近日據界面新聞報道,寧德時代對蜂巢能源提起了訴訟,案由為不正當競爭,案件將于本月在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對此,蜂巢能源回應稱,已經關注到相關媒體關于寧德時代起訴公司不正當競爭的報道,公司已經在積極準備應訴,相信寧德法院會有公正的判決。
這一案件的被告,還包括無錫天宏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和保定億新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據多份法院判決書顯示,2018年至2019年間,九位寧德時代員工在離職后,分別加入無錫天宏和保定億新,為寧德時代的競爭對手蜂巢能源提供服務。法院認定,無錫天宏和保定億新均為蜂巢能源的關聯方。
寧德時代方面認為,這九人違反了與其簽訂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在離職后兩年的競業限制期限內入職無錫天宏和保定億新,要求他們分別賠償違約金100萬元。
依照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定義,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該法中規定了11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其中四種屬于限制競爭行為,另外七種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分別包括市場混淆、商業賄賂、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密、低價傾銷、違反規定的有獎銷售、商業毀謗。
從2017年至今,寧德時代作為原告的司法案件有30起,競業限制糾紛與專利糾紛涉及較多。在此之前,寧德時代也曾向競爭對手塔菲爾新能源和中創新航(原名中航鋰電)提起過訴訟,稱對方侵犯其電池技術專利。
業界有觀點認為,作為動力電池龍頭企業, 寧德時代多次維權一方面是其對專利、核心技術的競爭力的重視與保護,另一方面更像是企業之間博弈的商業手段。
蜂巢能源的前身為長城汽車動力電池事業部。2018年,蜂巢能源脫離長城汽車,開始獨立運營。蜂巢能源4年來獲得超過210億投資,估值約460億元,近期也在推進上市相關工作。根據韓國市場研究機構SNE的統計,蜂巢能源2021年在全球動力電池領域的市場占有率為1%,進入全球前十;裝機量同比增長416.67%,為前十企業中最高。
反觀寧德時代,配套客戶粘性卻不容樂觀。2021年,寧德時代配套客戶數量從36家減少到了31家 ,大部分客戶在選擇寧德時代作為供應商的同時,也將中航鋰電、國軒高科、孚能科技等其它企業納入供應合作。不僅如此,在虎年第一周,寧德時代5個交易日合計跌超17.32%,總市值縮水超2300億元,不容樂觀的二級市場走勢顯然帶給了這個動力電池龍頭企業不小的壓力。
寧德時代曾多次提及,知識產權是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的戰略資源,也是企業面對激烈國際競爭的重要支撐。《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的初衷就是為了保護知識產權。可以肯定的是,此次寧德時代與蜂巢能源的糾紛無論帶有何種色彩,前者都是以鞏固其動力電池龍頭企業的地位為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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