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不公開審理 被告人在庭審中沒有表現出悔意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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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0 13:42:09
7月9日,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去年在西湖靈隱景區內發生的“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進行不公開審理。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告訴澎湃新聞,被告人熊某在庭審中沒有表現出悔意。
2018年11月13日,從英國留學回杭州不久的浙大2013級本科生譚余敏在靈隱景區附近出現后失聯。15日夜,警方等救援力量在蓮花峰山頂懸崖落坡下發現了她,經醫務人員確認已無生命體征。17日,杭州警方在桂林全州縣抓獲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歲,廣西人)。杭州市檢察院隨后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對犯罪嫌疑人熊某批準逮捕。
澎湃新聞了解到,因案情涉及強制猥褻,所以不公開審理,被害人家屬、被告家屬均未出現在庭審現場。
“庭審中,被告人熊某及其辯護人對案件基本事實、定性沒有異議,熊某出庭時沒有表現出悔意。因涉及被害人隱私,我不便過多透露案件細節。”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浙江澤厚律師事務所柳斌律師9日晚告訴澎湃新聞,根據警方查明的證據和檢察院的指控,熊某犯罪動機極端卑劣,手段極其殘忍。
據了解,熊某初中輟學,一直在外打工。因迷戀網絡賭博輸光了錢,還欠下賭債,他產生厭世的念頭。熊某從廣州來到杭州,隨身攜帶一把單刃刀,想自殺并找個人陪葬。事發當天,他在游客較少的蓮花峰景區閑逛,看到身材嬌小的譚余敏獨自拿手機拍照,用單刃刀行兇致被害人死亡。
柳斌表示,被害人家屬放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并強烈請求對熊某處以死刑。同時,被害人家屬認為景區存在責任缺失等問題,不排除起訴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