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6月1日起 廣東全面推行電子居住證
昨日,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獲悉,廣東省公安廳決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廣東省電子居住證”,實現申領、簽發、使用全流程數字化管理,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
據了解,流動人口在廣東省內居住地辦理居住登記已滿半年,符合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等三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廣東省電子居住證。流動人口通過掃“粵居碼”葵花碼,或通過“粵省事”“粵居碼│粵治安”微信小程序,經認證登錄后,填報(關聯)常住地址,經屋主或民警、網格員確認后,完成居住登記申報并領取“粵居碼”。
“粵居碼”是公安機關面向在粵居住人員推出的個人服務二維碼,是實有人口在粵居住登記憑證。持有“粵居碼”滿半年,通過政務數據核驗符合申領居住證條件的,小程序自動推送申領提醒信息,且可免材料申辦居住證。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在居住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系統也會自動提醒到期簽注居住證。群眾可通過“粵省事”“粵居碼│粵治安”微信小程序辦理電子居住證申領和簽注等業務。
據介紹,廣東省電子居住證所記載信息與實體證相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廣東省公安機關通過“粵省事”“粵居碼|粵治安”等微信小程序提供廣東省電子居住證申請、簽注、亮證等服務。在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司法、民生、就學就業等省內各政務服務辦事場景,群眾可使用電子居住證或居住證實體證。政府職能部門通過識別“粵居碼”或“粵省事碼”讀取居住證電子證照信息和校驗真偽。

答疑解惑
問:群眾申領了廣東省電子居住證,是否還需要申領實體證件?
答:群眾申領電子居住證后,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按需申領實體證件,非必要不建議申領實體證件。
問:“電子居住證”跟居住證實體證是否有區別?
答:“電子居住證”跟居住證實體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備同樣服務功能。
問:申領了廣東省電子居住證后,辦理業務時是否需要出示電子證件或實體證件?
答:在辦理具體業務或事項時如需要提供廣東省居住證的群眾需要出示電子居住證或居住證實體證件。需出示電子居住證的,打開小程序,調出電子居住證出示即可。
問:廣東省電子居住證能否截圖展示?
答:不可以。廣東省電子居住證應當通過“粵省事”或“粵居碼│粵治安”等微信小程序上展示,不允許截圖或打印展示。